真心、热心、爱心、细心、精心

151-1157-2583

咨询热线

专门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栏目分类

咨询热线

151-1157-2583

装修规则

  1、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业主或业主委托人办理延期手续。

  2、家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允许施工,但不得进行有噪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工作。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装修中禁止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5)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板等。

  (6)严禁任意刨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7)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8)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严禁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主开关)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防火隔热层,严禁私自改动水、电、气计量表的安装位置。

  (10)禁止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向燃气公司申请,由燃气公司实施。

  (11)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12)装修施工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13)禁止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4、空调机安装

  (1)空调室外机安装为高空操作,请注意安全!

  (2)安装位置要设在原预留的空调位置或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空调具体安装位置见装修平面图)

  (3)低层住宅(联体别墅)设计须安装中央空调、公寓楼复式房建议安装中央空调;

  (4)所有外露物件的安装均要得到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且业主承担其一切保养维修费用;

  (5)空调机的冷凝水不可经外墙直接向外排放,必须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

  (6)空调主机安装需支架固定的请使用不锈钢支架和不锈钢螺丝,或经过防锈处理的支架及螺丝。

  5、排气、换气扇、抽油烟机安装

  (1)请按原预留孔洞位置安装,不得随意开洞;

  (2)洗手间排气扇只限向外伸出外墙面20厘米;

  (3)无法安装的请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将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6、公共及外观统一要求

  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它装修活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协调统一。

  7、防火责任

  (1)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两个以上灭火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该防火责任人是消防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4)凡因室内装修引发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要求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装修,有持证上岗要求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有完备防范措施,方可作业;

  (4)未经批准,装修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大功率电热设备。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作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安全措施。临时接驳电线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需及时拆除。

  二、装修施工要求

  1、材料及垃圾清运:

  (1)装修垃圾由物业服务中心集中统一清运;

  (2)各户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指定位置;

  (3)户内装修建筑材料、垃圾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马路、绿篱等),如经劝告后,装修单位未能作出及时清理安排,物业服务中心将自行雇用工作人员进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4)、电梯不得运输超长、超宽、超重装修材料,不得使用装有金属车轮的运货手推车进出电梯轿箱;

  (5)、施工过程中,任何时候任何装修材料、工具等都必须放置在室内,不得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它公共场地。

  2、装修材料管理

  (1)对容易散落污染小区的材料,如砂、碎石等,须袋装后运输;

  (2)进入小区的特定装修材料,如大理石、花岗石、铝合金材料、窗花、防盗网、空调、红砖、钢筋、型钢、超长超宽材料、打孔机、电焊机、(重)巨型浴缸等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3)超出装修审批范围的材料不得入内;

  (4)搬运装修材料,需小心维护公共设施,包括电梯、走廊、走道门窗、地面及其它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或修复;

  (5)进入小区的材料、运输车辆不得污染小区环境;

  3、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违者将照章予以处置。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业主或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和承担相应责任;

  4、装修期间业主须对公共走廊、设备、设施做好保护措施,如有损坏,均由业主或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和承担相应责任;

  5、装修期间,须关闭进户门,以免尘土飞扬影响他人;

  6、任何物业服务中心的审批,并不包括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

  物业服务中心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性能及效果。因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物业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7、施工前及施工期间,每户必须张贴由物业服务中心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以便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检查;

  8、业主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9、业主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禁止赌博、饮酒、斗殴等;

  10、业主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与物业服务中心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领导协商解决,严禁发生打骂行为;

  11、严禁高空抛物,违者扣除相关装修单位违约金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14、更改/还原工程

  物业服务中心保留要求业主/住户对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的权利。物业服务中心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此项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住户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上一篇: 物业管理 下一篇: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温馨提示: 本网站需输入密码才可访问
密码错误, 请重新输入!